日期:2018-10-25 阅读:611
为了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的目标,积极有效地开展我校普通话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级语委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识。
二、学校领导每学期要召开1~2次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普通话推广和规范用字工作,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工作内容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
三、认真策划、组织一年一度“推普周”系列活动,并将这项活动常规化。年度“推普周”常规活动内容如下:
1.学校主管行政领导和推普领导小组对校园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议。
2. 推广普通话教师是排头兵。为此我们狠抓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广普及普通话,抓好这一环节极为重要,原则上是不参加培训,不予以测试,通过培训与测试,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
3.教导处、德育处认真动员和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鼓励学生在家庭、社会讲普通话,用规范字,营造浓郁的“推普”氛围。
4.学校要求,学生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学生要用规范汉字写作业;回答问题时,必须正确使用普通话,克服方言土语,提高语言表达水平。
5.提倡开展课前演讲五分钟活动。语文教师组织学生,在讲课前利用5分钟时间让1——3名学生讲演,以培养锻炼学生的写作、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说话胆量以及普通话水平。
6.坚持“国旗下讲话”制度。通过升旗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旗下讲话使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祖国语言,讲好普通话。
7.开展“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展览”、“推普硬笔书法大赛”等活动。组织学生开展“诗朗诵”“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四、教师上岗前,必须向教导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未达标者,一律不能上岗;未达标的的教师员工要积极参加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五、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引导和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加强教师的常规培训,不断提高普通话和规范用字水平。
六、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对标牌、公文、印章、内部文件、教案、板书、课件、作业批改记录、学习笔记不能使用不规范字和错别字及二简字(教学需要除外),违反规定要限期整改。
七、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
八、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阅览室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
九、规范档案管理。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资料要全部及时入档,并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普通话的推广和规范汉字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应长抓不懈,坚持巩固和提高,这也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上制度,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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